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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(征求意见稿)
作者:皖系那只…    新闻来源:中国教育报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7-5


五月以来,教育部师范司、中国教育报、中国教师报联合举办了“教师职业精神”征文和大讨论活动,广大教师积极参与,在社会引起很大反响。
    教育部即将出台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,其中教师必须保护学生写入其中。腾讯发布消息后,跟帖颇多。其中争议较多的是,教师这一职业的付出与获得不成正比。
    还有关于学生生命和教师生命谁重谁轻问题,在网上也引起网友热议。凡此种种,你都如何看待?

附: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(征求意见稿)
 一、爱国守法。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自觉遵守《教师法》等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。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、政策的言行。
二、敬业奉献。忠诚人民教育事业,志存高远,对工作高度负责,勤勤恳恳,兢兢业业,甘为人梯,乐于奉献。认真备课上课,认真批改作业,认真辅导学生。不对工作敷衍塞责。

  三、热爱学生。关心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平等、公正对待学生。对学生严慈相济,做学生的良师益友。保护学生安全,维护学生合法权益,促进学生全面、主动、健康发展。不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
  四、教书育人。实施素质教育,遵循教育规律,勇于探索创新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。培养学生良好品德,塑造学生健全人格,启发学生创新精神。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,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。

  五、为人师表。知荣明耻,严于律己,以身作则。衣着整洁得体,语言规范健康,举止文明礼貌。谦虚谨慎,团结协作。平等对待学生家长,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,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。廉洁奉公,自觉抵制有偿家教,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。

  六、终身学习。树立终身学习理念,遵守教师培训制度,不断学习,与时俱进,自觉更新教育观念,完善知识结构,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,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中国教育报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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